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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大学MPA(广州)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一、复试分数线

兰州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

A线:总分155,英语40,综合90

B线:总分145,英语35,综合85

注: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可享受B线政策,但须先申请并经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详情请点击“兰州大学2016年MBA、MPA复试B线申请办法”。

二、复试安排

兰州大学2016年MPA(广州)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确认

复试考生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以接到通知为准)。具体以我学院通知为准。调剂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接收调剂专业为MPA。

参加复试考生须下载填写考生复试信息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3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lzumpagz@lzu.edu.cn或lzumpa@yeah.net,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例:107304025810073张三)。

特别声明: 我中心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以考生提交的复试信息表为准,如该表信息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信息不符,则复试资格无效,并将追溯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大院内。

复试时间;2 016年3月27日(周日)

1、复试报到: 7:30-8:00;

2、政治考试: 8:30—11:30;

3、英语面试:12:30开始,具体报到时现场公布;

4、综合面试:12:30开始,具体报到时现场公布;

注:1、请考生仔细了解复试安排,如未能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 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复试信息表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

2. 准考证、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2)。

4. 考生复试信息表中提到的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享受各种照顾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前提交相关材料。

6. 复试费50元/人。

7. 复试过程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提示:请考生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我中心将公示考生部分信息。

三、复试形式

(一)复试笔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及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题型为材料分析题,考生根据给出的材料,分析材料主旨、自拟题目,按要求写出论述性文字。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闭卷考试。

考试范围为: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互联网+、经济新常态、民生与食品安全、网络意识形态、产能过剩与结构调整、政府安全监管、政治生态、两岸关系、 “一带一路”等。

(二)复试面试(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综合素质面试:由无领导小组面试和现场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每组6名考生,面试时间约45分钟。满分计100分。英语口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交流能力。每组6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计100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40%+复试笔试成绩×10%+复试面试成绩×50%

【复试面试成绩=英语口语面试成绩×5%+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95%】

五、录取办法

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115人。录取时按照初试复试加权总成绩统一排序,由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复试政治笔试、英语口语面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msw.lzu.edu.cn:82)及兰州大学齐云楼12楼公示。

六、重要声明

(一) 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诚信是考核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替考、作弊等不诚信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一票否决。

(二) 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学院专门设有“招生复试查询系统”(网址:http://msw.lzu.edu.cn:82),对复试通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信息、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以备核查。

(三) 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人情托请等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话:0931-8912251(管理学院党委); 0931-8912168(兰州大学研招办)

邮箱:shenzh@lzu.edu.cn;

七、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兰州大学本部齐云楼1217室)

咨询电话:0931-8912452(唐老师);8912452(传真)。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PA广东教学中心(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1栋)

咨询电话:020-87684207、87688090(胡老师、陈老师)。

提示:如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我中心联系,以确保收到通知信息。

 

附件1:MPA考生复试信息表

附件2:工作证明

附件3:MPA面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