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管理系统 ENGLISH兰大主页站群地图
欢迎来到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生信息

2017年MBA、MPA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的说明

文章来源: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作者:唐凯 审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点击数: 字号:【

现将2017年拟录取MBA(兰州)、MPA(兰州)录取材料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医院体检的由学校统一转给学院,在其他地方体检的由本人自己提交)。

二、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非在职)培养和定向(在职)培养两类。

(一) 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不调档案,毕业时没有就业协议书。按教育部要求必须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附件一/二),由考生所在单位(甲方)与考生(丙方)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全部交回我中心签协议单位须与在研招网报名时填报的单位一致,如有变动,需提供相应的离职、入职等证明材料。

(二) 非定向考生在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兰州大学校本部),毕业时有就业协议书、发放毕业生推荐表、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待遇。非定向培养考生不签订协议书。

三、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报考兰州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三)。定向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即可。非定向考生由考生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须另附考生本人书面自我鉴定。

四、 不得对附件的内容、格式做任何的修改。

五、 所有材料须于2017年4月7日前提交至我中心。工作时间9:00-12:00;14:-17:30。联系电话:0931-8912452。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一: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MBA)

附件二: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MPA)

附件三:报考兰州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