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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科教学办公室 作者:赵敏 审核:赵雁海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点击数: 字号:【

全院各研究所,各班级、全院本科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科研素养,增强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现正式启动2021年学院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2021年管理学院第十四届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组织

本次立项申报由学院统筹,本科教育办公室、研究所和学工组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按照最新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立项程序

1、3 月10日前:拟定选题

指导教师老师可给定研究课题,学生也可以与导师联系选定题目,但自选题目必须与指导老师沟通,由指导老师(研究所)报给学院。每位教师可上报的选题数量见管理办法。拟定选题确定后,由研究所负责提供选题征集名单。

负责人:研究所秘书

2、3月11日至3 月20日:立项申报

拟申报的项目团队,根据拟定选题与各研究所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申报。此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纸质版的立项申报书要严格按照《2021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规范认真填写,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资料交至院办551室,其中实名版1份,匿名版3份。同时,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20日24:00前登录“成功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cgjh.lzu.edu.cn/)完成线上申报。

负责人:教学办公室、学工组

3、3月23日:抽签、拷贝PPT

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至院办551拷贝PPT(匿名版),并完成立项答辩顺序抽签,PPT一经拷贝,原则上不得修改。

负责人:教学办公室、学工组

4、3月25日:立项评审

本年度立项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个研究所认真审核项目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数量和比例另行通知。

负责人:研究所秘书、教学办公室

5、3月26日至3月28日:立项公示

各研究所推荐立项项目名单,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院专家组)审议后,确定最终资助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立项名单。

负责人:研究所秘书、教学办公室

6、关于经费管理和优秀项目奖励的说明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经费管理和优秀项目奖励部分,将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修订,该部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向本科教学办公室、研究所及学工组老师咨询。

本科教学办公室、学工组:赵敏 5298160   鲁静 8912466

研究所秘书:周钰涵 8912254

     附件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