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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ssion Counseling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MPA(广东)复试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针对广东地区MPA考生的实际情况,我院将于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进行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确认
兰州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20,外语30。
请广东地区上线考生下载“2015年MPA考生复试信息表”(见附件1),填好后文件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并于2016年1月11日之前发至邮箱lzumpagz@163.com。
二、复试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上午8:20。
(二)报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科院广州分院23-1栋(即电子研究所)二楼221室。
(三)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3份(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审查表请登录原报名的“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选择“在职联考”信息平台,使用原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下载打印三份,须有考生本人亲笔签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公务员身份考生应加盖省公务员管理局(即广东省人社厅培训教育处)的公章(章),非公务员身份应加盖单位公章,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单位与资格审查表盖章单位应一致。
(3)资格审查有相片处加盖本人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学历查询网页直接打印),有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的“在线验证”方式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后获得。详情请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有关说明。
■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亲笔签名的纸质版“2015年MPA复试考生信息表”一份。
三、复试笔试
(一)笔试题型:材料分析题,根据所给出的材料,分析出材料主旨,自拟题目,按题目要求写出论述性文字。
(二)考试范围: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治理、十三五规划、四个全面、中国经济发展、延迟退休、经济新常态、官员怠政惰政问题、三严三实。请考生根据以上议题范围自行查找相关资料复习。
(三)考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考生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1栋218考室。
(五)考试要求:闭卷考试,答题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将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面试
(一)面试形式: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无领导小组面试及现场提问两部分,满分计100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下午13:00开始。
(三)面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1栋218课室。
(四)面试时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五、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笔试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联考成绩总分/3*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Z%。X、Y、Z为考试成绩各部分的权重数,X=50%,Y=10%,Z=40%。
(三)最终将按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一)本部电话:0931-8912970、8912452(唐老师)
(二)广州电话:020-87688090、87684207(胡老师)
七、重要声明
(一) 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诚信是考核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替考、作弊等不诚信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一票否决。
(二) 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学院专门设有“招生复试考生查询系统”(网址:http://msw.lzu.edu.cn:82/),对复试通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教育及工作背景信息、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以备核查。
(三) 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人情托请等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话:0931-8912251(管理学院党委); 0931-8912168(兰州大学研招办)
附件1:MPA复试考生信息表
附件2:MPA面试流程说明
兰大管院MPA广东教学中心招生部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