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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成功计划”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3日 点击数: 字号:【

管理学院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管理学院第三届“成功计划” 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级、团支部广泛动员,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形式
  1.学生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 名成员,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申报,且必须有一年级学生参加。每个团队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
  2.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是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课题自拟。项目团队必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
  3.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项课题。
  4.各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一名。
  5.如遇特殊情况项目名称、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变更,需书面申请学院批准。
  6.所上报项目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立项事宜
  1.申报阶段(2010年3月20日-2010年3月31日):
  各项目团队将项目申报书于2010年3月31日晚8:00之前发至chenggongjihua10@163.com,并将纸制版申报书交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候。
  2.审批阶段(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9日):
  审批阶段分为初审和复审答辩两个阶段,由学院任课教师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审批。初审的主要依据为项目申报书,复审的主要形式为PPT答辩,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3-5分钟。通过复审项目即立项。
  3.实施阶段(2010年4月10日-2010年11月初):
  所有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开始实施。学生会项目部将不定期对各团队的项目进展情况予以监督。每次随机抽取25个项目进行监察,选中的项目小组向项目部提交中期审查表(内容包括调研期间照片、视频、问卷和初步成果等)。对于没有实际开展工作的项目组,学院将停止资助,必要时追缴前期投入的经费。
  4.结项答辩(2010年11月初):
  结项时所有项目团队以论文形式上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成员须递交个人总结报告。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项目团队的结项成果进行集中考核,合格项目发放资金并准许结项,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
  未结项项目的小组成员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任何科研项目的权利。
  三、资金支持与鼓励措施
  1.资金支持:
  1)立项项目按照复审成绩排序,每个项目学院支持经费1000元。立项后,学院将预先支付40%的启动经费,其余60%将于结项后发放。
  2)参加“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并由学校立项支持的项目享受学校经费(1200元/项),学院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2.鼓励政策:
  1)结项项目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教育部“质量工程”、君政基金、挑战杯大赛等校级和国家级科研平台具有优先推荐权。
  2)所有结项项目均发放证书予以肯定,结项被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团队同时获得200元资金奖励。
  3)结项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在综合测评基本素质部分给予1分的加分,小组成员各加0.5分。
  4)学院将根据各班级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在评选优秀班集体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备注
  1.有意向参与本年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的项目团队,请在申报书上标注,学院将按照复审答辩的排名优先推荐。
  2.申报学校“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并立项的课题不能再申报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君政基金等项目。
  联系人:王西文 5292251   吕邈航 15002502478   徐小安 13993176729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

2010年3月21日
 

附件: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