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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推动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按照兰州大学团委工作安排,院团委决定开展201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

二、评优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管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管理学院达标升级评选标准》的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为我校共青团员在各个方面的典范,全校共评选10名。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关心共青团事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中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工作采取自主、自愿、自动的原则展开。团支部结合各自特点在充分吸取团员青年意见、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团支部申报材料,向团委提出申报。团委进行初评,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二),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并由校团委评审小组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进行评选,申报单位负责人需向评审小组汇报其优秀事迹和工作业绩,用幻灯片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团委常委会审批。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先由欲参评团支部向团委提交“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三),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团委常委会审批。
  4、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团员以及青年教工团员,2009-2010年在任且任期至少为一年的学生团干部。先由欲参评的团员或学生团干部向所在支部自我推荐,团支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并由支部写出推荐材料,团委进行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四),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由团委常委会审批。
  5.上交达标升级申请表时,各支部需另附本支部团体或是个人获奖统计材料,用以支撑本支部的申请申报。
  6. 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定对象为各支部团员或党员,支部内的选举采用自我推荐和明主表决,备选对象必须是本班级认真组织团组织活动,热情参加,积极支持团支部工作,成绩优异,能够代表本支部形象,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团支部今后的发展贡献力量。申请表见(附件五)
  7、希望各级团支部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根据院团委评优表彰的安排,认真做好本支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荐及选拔工作,并将本支部五四评优表彰推荐名单(须报送word电子版,发至guanlizuzhibu11@163.com)、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登记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登记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及申报材料于4月12日前上报团委办公室。逾期者取消评选资格。
  8、各系统、各支部的先进个人配额表见(附表一)。四星级、五星级团支部标准见(附表六)

  附件一: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三: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四: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附件五: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申请表
  附件六:五星级、四星级团支部评定标准

共青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