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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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2012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1]2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优质生源师从优秀导师。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各研究所、教学系、学工组负责同志及专家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包国宪
成 员:田中禾 何文盛 韩 伟 韩国明 李志远 吴建祖
秘 书:许希辉 孟 芳
三、名额分配
学校2012年给我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共42名,其中27名为学术型推免总额,15名为专业学位推免总额。学术型推免总额中15名为接收本校推免生限额,12名为向外单位推荐名额。专业学位推免总额既可接收本校推免生,也可向外单位推荐,原则上优先考虑向外单位推荐。推荐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一)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
接收本校推免 |
向外单位推免 |
||
基地班 |
7 |
7 |
0 |
除基地班外其他专业 |
8 |
5 |
15 |
(二)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学校单列28名推免生名额。这部分推免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由本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拟定名单。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易监督的场合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名单。
(三)为鼓励推免生校际交流,吸引优质生源,20名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由研究生院调配以促进推免生的合理流动。
四、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和业务课成绩排名基地班须在前50%,其他专业须在前20%。
(二)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鼓励性奖项除外)者,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公布学校推免文件及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
(二)9月25日,报名(含内推、外推;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本部齐云楼1223室,报名截止时间:9月2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推荐。
(三)内推程序和时间安排
9月25日19:00——21:00,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进行笔试。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报告厅。笔试结束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9月26日8:30开始,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进行面试。地点:本部齐云楼1212室。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问答、外语口语测试。
9月27日,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张榜公示。
9月28日(暂定),拟录取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被正式录取。
10月8日,公示结束。
其他学院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按照上述程序和安排进行。如被我院录取,须占用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我院申请到其他学院的推免生须按照所申请学院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
(四)外推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院申请到外校的推免生按照所申请学校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外校录取函截止上交时间为10月9日中午12:00,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名额分配。外校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单独组织笔试、面试,如被我院录取,须占用所在学校的推荐名额。
(五)创新人才推免安排
9月27日前,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学校将组织答辩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答辩通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3名以上(含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须有学生所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跨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领导的意见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六)10月10日9:00前,所有被推荐的学生上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10月10日下午,所有推荐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其他
(一)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需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如实填写《管理学院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过学术论文者提供论文复印件。内推的学生报名时须注明填报的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是否服从调剂。
(二)“学术型内推和外推二选一”,即报名本校推免生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外推资格;申请外推但未见录取函的同学可以参加本院推免工作,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外推资格。
(三)为鼓励学科交叉,具有内推资格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导师。每位研究生导师接收推免生总数教授不超过3名(不含专业学位),副教授不超过1名(不含专业学位)。
(四)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