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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MBA、MPA联考B线复试资格申请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点击数: 字号:【
       本办法适用于MBA、MPA联考分数达兰州大学2013年B线标准(总分140,外语37,综合80)未达到A线标准(总分150,外语42,综合85)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且提前面试合格的国际MBA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不用单另申请)。 
       一、 申请条件 
       申请B线复试资格的考生,除满足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毕业8年及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方可申请: 
       一) 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者。需提交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任命文件或证明、单位组织结构图(须标明本人所处位置,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章),并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 任职管理岗位3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者;需提供能体现实际管理经验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及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上级领导的推荐信,并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 自主创业且公司具有一定规模者。需提交公司年审报表 (最近一年)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 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或政协的奖励或表彰者,或与上述级别同等的其它单位奖励或表彰者。需提交奖励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 申请办法 
       一)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15日前,向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zumba@lz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我中心或传真至0931-8912452): 
       1、 《2013年B线复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2、 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 满足以上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考生提交的资料将接受统一审查、核实,最终复试资格由兰州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综合评审确定后反馈给考生。 
       三) B线考生复试资格接受公开监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证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中心地址:兰州大学齐云楼1219室;监督电话:0931-8912452、8912450) 
       本办法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