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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管理学院第二届“成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7日 点击数: 字号:【

管理学院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经过认真的准备和筹划,管理
学院第二届“成功计划”正式启动。现将第二届“成功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级、团支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选题及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分为学术科研类和管理实践类,分类申报和立项。
2.学生可以在参考课题中选择,也可以自拟题目,但申报者必须是兰州大学
管理学院本科生或研究生。
3.学生以项目团队形式进行申报,人数为3-6人,每个团队必须设立课题负
责人。学院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申报,且必须有一年级学生参加。
4.个人最多申报和参与两项,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项。
5.各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一名。
6.所上报学术科研项目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管理
实践类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
7.申报项目名称一经立项不得变更。
8.如遇特殊情况项目名称、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需变更者,书面申请学院批
准。
二、“成功计划”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报阶段(2008年9月26日-2008年10月12日):
  各项目团队将“成功计划”项目申报书(学术科研类)和策划方案(管理
实践类)于2008年10月12日前发至项目部邮箱:chenggongjihua08@163.com并将纸版申报书交至学院办公室。
2.审批阶段(2008年10月13日-2008年10月26日): 
  审批阶段分为初审和复审答辩两个阶段,由学院任课教师和学工组教师组
成项目评审小组对两类申报项目分别审批。进入复审答辩阶段的项目,由评审小组分类排序进行立项。
3.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7日-2009年3月31日):
  所有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开始实施。学生会项目部将不定期对各团队的项目
进展情况予以监督和协作。
4.终期审查(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10日):
  结项时学术科研类项目须以论文形式上交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实践类项目
须于项目结束后递交项目总结报告。评审小组对所有项目团队的结项成果进行集中考核,合格项目发放资金并准许结项,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
三、资金支持与鼓励措施:
1.资金支持:
1)学术科研类:1200元,实行两年二次结项制度。
经学院“成功计划”评审委员会评审,2009年4月对结项课题拨付基准40%的经
费。
2009年5月,排序推荐优秀结项作品参加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学
校支持的创新创业立项作品享受学校经费,学院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学院支持的创新创业立项作品,需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同意结项和学院审查合格,方拨付剩余60%的经费。
2)管理实践类:视项目情况予以资金支持。
项目实施前期拨付4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60%经费,并额外拨付项目的20%
作为奖励经费。项目部监督经费开支情况。
2.鼓励政策:
1)2009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申报项目原则上全部从当年“成功
计划”学术科研类结项课题中择优选择。同时在“君政学者”、“挑战杯”等各级学术竞赛中享有优先推荐权。
2)所有按时结项项目均发放证书给予肯定。
3)项目团队在综合测评时给予负责人和成员相应的加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团
队和结项的项目团队分级享受加分。
4)根据各班级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3名,并在评
选优秀班集体时给予一定的考虑。
  
  联系人:石海娇  13919057329    王西文  5292251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学工组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