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管理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各班级、往届教学名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致力于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管理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我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 已获得往届学院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 学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依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稿)》执行(见附件1)。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第一阶段(2017年11月9—11月15日)
由各教学系、各班级、往届教学名师提名候选人。在充分酝酿和讨论的基础上,各教学系可在本系范围内推选不超过两名候选人,各班级可在班级所有授课教师中推荐不超过一名候选人,往届教学名师可推荐不超过一名候选人。并于11月15日之前向本科教学办公室提交《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本科教学办公室邮箱glbk@lzu.edu.cn。学院对候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2.第二阶段(2017年11月16—11月17日)
根据近三年学院“三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价平均分,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取不超过十名候选人进入第三阶段评选。
3.第三阶段(2017年11月20—12月7日)
学院安排专家组听课评价,组织听课专家对全部候选人授课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打分平均分由高至低排序,取不超过五名候选人进入第四阶段评选。
4.第四阶段(2017年12月8日—12月12日)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师德师风、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确定教学名师候选人,评选须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的情况下进行。评选结果由学院公示。
5.第五阶段
经公示无异议,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奖励表彰。
四、表彰与奖励
1.教学名师由学院授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2.学院将优先推荐学院教学名师参加学校隆基教学奖,甘肃省“教学名师奖”等教学类奖项的评选。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931-8915300 邮 箱:glbk@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稿)》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