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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及毕业论文收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科教学办公室 作者:徐菁 审核:王学军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点击数: 字号:【

全体师生: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和《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校教发〔2013〕58号),现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及优秀毕业论文收录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将于2019年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 “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检测分为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

2.学校组织专家使用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随机抽查本科生毕业论文,并给出评审意见。

二、检查标准

1.“文字复制比”检测合格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总文字复制比不包括目录、参考文献、本人已发表文献)。

(1)答辩前检测,由学生将毕业论文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学秘书负责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修改后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应为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管理学院_作者姓名_校园卡号。

(2)答辩后检测,毕业论文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论文成绩有效,毕业论文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成绩无效;每位学生仅有1次检测机会,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

2.专家抽检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综合质量、学术规范、成绩评判标准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专家检测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成绩无效,有终审结果的以终审结果为准。

三、时间安排

1. 5月1日12:00~10日17:00第一次查重,5月12日9:00~17:00第二次查重。

2. 5月19日,学院对系统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组织评阅、答辩。

3. 5月28日~6月4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在教务处质量保障监测平台抽检毕业论文,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各有关教学单位。

4.6月10日~6月20日,向图书馆提交优秀毕业论文终稿材料。

四、结果处理

学院对于两次线上检测或专家抽检不合格者,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置;凡故意规避毕业论文检测者,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兰州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对于学术作假行为按《兰州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兰州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同时,对于答辩前二次查重或答辩后查重仍未通过的论文,学院将追究指导教师相应的责任。

五、本科生毕业论文收录

(一)毕业论文收录

今年起,学校进一步完善本科生毕业论文收录制度,收录范围为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毕业资格的全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终稿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由教务处上传至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收录数据库。学校将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机制,对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开展质量跟踪监控。

(二)优秀毕业论文收录

根据学校图书馆要求,凡优秀毕业论文均需向图书馆提交相关终稿材料。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由作者直接通过兰州大学图书馆主页栏目“指南”的“学位论文提交”远程提交(论文提交流程详见图书馆网站说明)。

六、注意事项

1. 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由学院进行处理。原则上要求第一次查重合格率达到100%,请指导教师严格审核把关。

2. 检测篇数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指导教师和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失误。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3.学生检测论文时,需在系统中选择指导教师,否则指导教师将无法查看检测结果及给出相应意见,进而影响到学生毕业论文答辩。

附件: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学生)-2019年3月版

        2.“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教师)-2019年3月版

        3.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

        4.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

 

管理学院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