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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并且通过申请审核材料评审获得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考生、普通招考考生(包括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和专项计划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考核形式。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及面试。其中笔试考核包括基础科目、综合科目、专业英语三部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笔试:①基础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基础科目为管理学。②综合科目:公共管理综合科目试题内容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学科方向专业课;工商管理综合科目试题内容包括:经济学、应用统计学、学科方向专业课。③专业英语:考核与公共管理或工商管理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阅读、翻译与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写作三种方式。以上三门课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考生采用PPT形式进行自我陈述(8-10分钟),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重点介绍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主要结论和创新点,以及考生本人在项目或论文中的主要工作,等);(3)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科研计划书,重点介绍研究问题、研究方法、预期结论和创新点,等)。考生陈述完毕,面试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生应答(15-20分钟)。内容包括:(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面试时间为25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4月6日(周二)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西校区齐云楼204室
注意:根据考生过去14天的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等。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对仍然需要留置观察的,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过去14天在国(境)外或疫情风险较高地区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复试,学院将联系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安排。
参加现场复试考生最晚于4月3日(周六)下午18:00前扫码(见附件)完成复试考生疫情防控信息填写(本校在校生无需填写),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相关信息向学校保卫处报备,办理复试考生进校手续。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测量体温正常后刷卡入校。体温异常考生交由校医院负责做好临时隔离处置。未经报备的考生一律不准进校。如因考生提供个人信息有误无法进校影响考试者,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境外获得学位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硕博连读及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原件;
7.有在职单位的报考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并在职4年脱产学习的证明原件;
8.申请考核材料中相对应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项成功证明及本人为该课题组成员证明);
9.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10.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
11.本人亲笔签名的《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复试承诺书》(附件3)
(三)复试考试安排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环节等各考试环节前均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消杀。复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体温过高(超过37.3°C)或有其他明显症状,将第一时间送往临时隔离观察点。
1.笔试
时间:2021年4月7日(周三)
(1)基础科目:上午9:00-10:30
(2)综合科目:上午10:40-12:10
(3)专业英语:下午14:30-16: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第一报告厅
说明:因疫情减少聚集相关要求,原定跨一级学科考生笔试加试科目取消。
注意: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凭本人身份证签到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2.面试
时间:2021年4月8日(周四)
(1)工商管理: 4月8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6:00
(2)公共管理:4月8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8:00
4月9日上午8:30-12: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意:面试环节采取考生错峰方式进行,具体面试顺序、时间安排报到时告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根据个人面试时间提前至少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凭本人身份证签到入场。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原则: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分学科依次录取。
2.成绩计算: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其中,复试笔试成绩=基础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录取要求:总成绩、复试笔试单科成绩(基础科目笔试成绩、综合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英语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须全部及格(>=60分)。总成绩不及格(<60分)或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及格(<60分)或综合科目笔试成绩不及格(<60分)或专业英语笔试成绩不及格(<60分)或复试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4.成绩符合学院博士录取分数但未经原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如接受调剂可在征得招生导师、学科点同意后进行调剂。
5.特别说明:1)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要求以学校公布的条件为准。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兰州大学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特别说明:学院将在拟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正式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纪律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当天请考生自行准备纸质版简历,A4纸打印抽杆夹装订整齐。
(二)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及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信息公开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66
电子邮箱:glxyyz@lzu.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西校区齐云楼1223室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邮 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邮 箱:yzb@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西校区贵勤楼B304室
七、防疫工作按照《兰州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及《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1.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