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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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助学金2022年评选通知
为支持管理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管理学院2021届MBA/EMBA毕业班校友捐资设立管理学院助学金项目。按照《管理学院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22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发放标准
一等助学金,名额1个,每人4000元/学年;
二等助学金,名额3个,每人3000元/学年;
三等助学金,名额6个,每人2000元/学年。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四)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学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特困学生优先考虑);
(七)成绩良好,具体成绩要求如下:
1.大一或研一:上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60%;
2.大二至大四或研二至研三: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60%;
3.入学后各科学习成绩(任选课除外)均在70分及以上;
4.参评学年未获得过其它社会类奖助学金合计超过3000元(包括3000元)。(具体金额以当年度申请学生已获资助情况灵活调整)
(八)同一人在同一培养阶段仅可获得一次该助学金。
四、评审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于5月13日17点前,提交《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如有两页,请正反面打印)、成绩单(原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研究生交至城关校区齐云楼1208办公室师鑫老师处;
(2)本科生交至榆中校区院办(将军院3号楼)301办公室雷杰妮老师处。
(学校奖助系统申请工作另行安排)
2.《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表》中“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辅导员意见”需在提交材料前填写完整。 “学院意见”部分,可先不填写,待提交学院后统一填写。
(二)确定名单
1.5月20日之前,由学院学工组会同捐赠方评审,将评审结果在管理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向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交发放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将获奖学生名册向捐赠方备案。
五、其他
(一)受助义务
为了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有机结合,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受资助学生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捐赠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2.受资助学生撰写个人成长报告,向捐赠方汇报受助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由学院汇总后将相关材料形成《成长文集》提交给捐赠方,并在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二)取消受资助资格的情形
1.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包括但不限于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2.违反国家法律或受校纪处分者;
3.有高消费行为,助学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当开支者;
4.家庭经济情况显著好转,能满足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者;
5.其他应当取消受助资格者。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