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项目
Teaching Project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结合《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校研〔2020〕79号相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办法。
一、申请考核对象
兰州大学2021级(二年级)和2020级(三年级)在读非定向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3.在申请硕博连读之前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规定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
2.报名形式:材料提交
(二)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发送,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完整的材料打包后于11月15日18:00前发送至glxyyz@lzu.edu.cn邮箱。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均须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开通后进行系统报名信息登记并缴纳考试费,未按期进行信息填写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具体要求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附件1)。
(2)《兰州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件2)。表格中所列成果类型、级别需如实填写(如SCI/SSCI/CSSCI等,按照发表当年认定),如有填写情况与实际不符者材料将不予受理。
(3)专家推荐书2份(附件3)。一份由考生硕士研究生导师填写,另一份由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填写。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公章有效)。
(5)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著作提供封面、出版信息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及目录页扫描件;论文提供电子版全文;项目提供立项通知书(纵向)、立项合同(横向)及科研经费入账凭据扫描件)。
3.研究相关材料
(1)个人陈述书(附件4)。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研究贡献、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
(2)科研计划书(附件5)。考生提交科研计划书格式要求需为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需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研究主题,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阐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题目、研究问题、研究目标、知识储备、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等,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特别提醒:若发现有抄袭、找人代写、虚假陈述等学术不端行为,将直接取消其考核或录取资格,如已入学将取消其学籍。
4.诚信承诺材料
每位考生均须提交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6),未提交承诺书的考生材料将不予进行审核。
(三)申请资格审核
1.申请材料审查
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具体对申请者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2.综合能力评价
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教育背景、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并评分,满分100分。
3.复试名单公布
根据专家评审,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名单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备案,并通过管理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三、考核与录取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由本学科组织的下列考核事项:
(一)面试考核
面试包括学术水平能力测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科学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30分钟(综合能力及外语听力口语)。
2.面试过程:要求考生准备PPT陈述,内容包括:(1)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含在校学习、发表论文、获得奖励情况等);(2)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考生陈述完毕后,面试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生根据专家要求使用中文或英文作答。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党委监督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面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录取
依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最终面试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8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0%。成绩排名及拟录取情况将会在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管理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四、学籍和学位管理
1.在读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后于2023年春季学期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培养管理。2023年9月份正式报到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2.硕博连读考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后,需放弃申请硕士学位。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只能申请博士学位,或者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而申请硕士学位,不能既申请硕士学位又申请博士学位。
3.硕博连读生在培养过程中,经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或本人提出放弃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3年内可申请硕士学位,并须达到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论文和其他要求,否则按博士肄业处理。
4.硕博连读生申请博士学位需满足《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相关要求。
五、其它说明
1.原则上,只在秋季批次招生(每年12月完成)招收硕博连读考生,春季批次招生(每年5月完成)只招收统考考生,不再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2.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已取得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3.硕博连读生占用接收导师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4.每名导师接受硕博连读生的名额为1人。
5.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六、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齐云楼1208室(730000)
联系部门: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466
联系邮箱:glxyyz@lzu.edu.cn
附件:
3. 专家推荐书
4. 个人陈述书
5. 科研计划书
6. 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