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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为做好管理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并且通过申请审核材料评审,获得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考生(附件1)。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管理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形式(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管理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考生须知》(附件2))。复试内容为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采用PPT形式进行自我陈述(8-10分钟),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重点介绍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主要结论和创新点,以及考生本人在项目或论文中的主要工作等);(3)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科研计划书,重点介绍研究问题、研究方法、预期结论和创新点等)。考生陈述完毕,面试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生应答(15-20分钟)。内容包括:(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4);
3.个人履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经历等,一页为宜),其中个人履历中所附照片必须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五官清晰无遮挡。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按上述文件排序、命名于12月1日18:00前发送至:glxyyz@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以“报考学科+姓名+博士复试材料”进行命名,并在邮件中将自己本人常用手机号、常用邮箱地址情况进行备注。
注意:《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需填写完成并经本人签字后进行扫描。
(二)远程网络复试软件测试及操作培训
我院将于复试前陆续对入围考生进行一对一网络测试、复试软件操作及复试流程培训,请各位考生届时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电话,按照我院要求在指定时间接受培训。
注意:未按时或按要求接受培训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任何因考生方的操作或技术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复试面试安排
12月2日(星期五)15:00-18:00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学科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1)不参加复试者;(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复试纪律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五、其他事项
(一)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学院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251,liyanxia@lzu.edu.cn
学校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168,yzb@lz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466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齐云楼1208室
联系邮箱:glxyyz@lzu.edu.cn
学院网址:https://ms.lzu.edu.cn/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3.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