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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管理学院第1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工组 作者:学工组 审核:学工组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点击数: 字号:【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23年6月11日举办管理学院第1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学习教育,帮助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帮助他们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吸收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打好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满两周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

3、经班级团支部推优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4、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

三、培训环节及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结业考试、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和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集中授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进行专题讲授,具体课程通过线下形式集中授课。在理论测试环节,将通过线下闭卷考试形式,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专题研讨和社会实践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学习和理论测试安排

6月11日:9:00~12:10 主题讲座

6月11日:14:30~15:00 入党流程介绍

6月11日:15:10~16:40 结训考试(闭卷)

五、社会实践和主题研讨安排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综合成绩评定由五部分构成:结业考试、课程出勤情况、学习笔记(手写)、社会实践学习心得(手写,不少于800字)、专题研讨。

2. 社会实践和专题研讨缺席者、学习心得评定为不合格者不予结业。综合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其他要求

1.学习笔记和社会实践学习心得,要求以小组为单位统一提交,在6月21日18:00前提交至院办306。(研究生统一提交给齐云楼1208陈劲文老师)。

2.社会实践和主题研讨的分组情况将在通知群内予以说明。

特此通知。 

中共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