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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3年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组 作者:霍达 李艳霞 审核:刘亚军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管理院发〔2022〕17号),现将2023年度“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管理学院2023年度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项目,均须参加本次中期审查;

2.所有项目须认真填写《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报告书》,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

二、时间安排

1.9月10日下午14: 00-17:00:提交中期审查报告书

经指导教师签字的《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报告书(实名版)》(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于将军院3号楼会议室。

同时将《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报告书(匿名版)》(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umscxcy@163.com,文档以“项目编号+中期审查报告书”命名。项目编号可在《管理学院2023年度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信息表》(附件3)中查询。

2.9月11日—9月17日:书面评审

组织专家针对项目组提交的中期审查报告进行匿名书面评审。

3.9月19日前:公布书面评审结果

向项目组公布专家给出的书面评审结果。

4.9月下旬:现场答辩汇报

书面评审成绩排名后30%的项目另须参加现场答辩汇报,答辩汇报事宜另行通知。书面评审或者现场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取消立项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中期审查报告书实名版和匿名版均需要填写项目编号。内容填写完毕后建议检查表格式样,通过调整字号、行间距大小来确保表格式样美观。

2.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中期审查工作,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中期审查报告书(实名版)纸质版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诚信原则,如有学术不端行为,查证属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4.本通知未尽事宜,可咨询团委书记霍达:0931-5292253。

 

 

附件:

          1.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报告书(实名版)

          2.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中期审查报告书(匿名版)

          3.管理学院2023年度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信息表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