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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实施2023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工组 本科教学办公室 作者:赵永伟 李艳霞 审核:刘亚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点击数: 字号:【

各教学系、研究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管理学院“一切为了师生的成长与成才”的教育理念,增强专任教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师生交流,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根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管理院发〔2023〕8号),现就启动实施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导师制的制度建设、导师遴选、师生双选和管理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导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亚军  何文盛

副组长:赵雁海  李艳霞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建峰  牛春华  王雷  王宇  孙斐  郑刚  武琼  柴国荣  彭晓帅  雷亮  戴巍

秘  书:赵永伟  徐菁

二、导师选聘

(一)任职资格

1.学院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含青年研究员)。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水平较好。

3.工作责任心强,严于律己,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学生,愿意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4.了解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论文抽检不合格或发生教学事故、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

(二)工作职责

1.做好思想引领。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关心帮扶工作,增进学生成才奋斗意识和爱国荣校教育。

2.指导专业学习。帮助学生了解学院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和发展动态,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课程选修和研读计划,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习方法,明确专业发展方向。

3.指导科研实践。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科研项目、论文撰写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综合能力。有条件的导师可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4.指导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做好深造准备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熟悉了解推免政策,指导学生合理报考国内高校研究生或申请国境外学校。在学生深造、求职过程中提供力所能及的指导和帮助。

(三)导师选聘

鼓励符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含青年研究员)自愿报名。导师报名工作由各教学系具体负责组织。最终导师名单由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确定。

三、导师配备

导师配备原则由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学关系。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指导5名2023级本科生(2023级现有273人)。实际指导新生数量上限会根据师生比适当调整。

导学关系确定后,在专业分流结束后大二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开展一次导师调换工作,确有调换需要的学生,履行相关手续可调换导师。导师调换后毕业离校前,无特殊情况不再允许更换导师。如有特殊情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结合实际情况,可为学生调换导师。

四、指导要求

(一)导师方面

导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学期内每个月指导不少于1次或指导总数不少于4次,每次指导不少于半个小时。指导形式不限,鼓励以面谈的形式开展。,鼓励研究生导师安排指导的本科生参加研究生组会等学术活动。指导过程提醒本科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导师个人不得随意中止导师工作,应指导学生至毕业。

(二)学生方面

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联系导师,寻求指导与帮助。积极参加导师组织的各项指导活动,勤学、多思、善问,培养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结合导师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做好学期、学年和大学规划,做好个人学习成长记录和阶段性总结。同时,按照导师安排和学院要求做好导师指导工作记录填报。无特殊情况,学生个人不得随意中止导学关系,不得消极对待指导工作。情节恶劣的由导师提出,可取消受指导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工作考核

以学期为单位开展导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履职尽责情况。依据每个学期末学生填报数据信息,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每位导师每年指导1名学生且考核合格按4学时计算(一个学期按 2学时计算),发放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工作绩效。考核优秀的,按照合格的1.5倍计算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计算绩效。绩效当量标准具体以当年度学院社会服务绩效分配方案为准。

担任本科生导师情况,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职称职级评聘工作体系。本科生导师工作表现优秀者,在人才称号申报、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六、时间安排

(一)组织导师报名

10月12日前,各教学系完成宣讲和导师报名的动员组织工作。组织教师点击链接https://f.wps.cn/g/2zCaGQvL/在线填写导师报名信息。

(二)公布导师名单

10月15日前,向2023级本科生公布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导师名单,引导新生了解导师信息和结对要求。

(三)学生选报导师

10月18日前,学生按照要求完成首轮选报导师工作。具体另行安排。

(四)导师选择学生

10月21日前,导师查看学院反馈的选报学生,完成首轮师生匹配。具体另行安排。

(五)双选名单确定

10月底前,针对首轮未完成结对的导师和学生组织完成双选工作。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2023级本科生导师配备师生双选名单。

附件:《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