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管理学院第2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委发〔2021〕20号)和《关于充分用好智慧党建平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模块的通知》(党校发〔2023〕6号),结合学院党员发展工作需要,现就举办管理学院第2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师生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加入中国共产党打好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培训对象
1.我院在校学生及教职工中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且经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所在党支部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2.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
3.尚未接受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三、培训环节及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线上、线下)、线上考试、专题研讨、实践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结业考试等形式。
(一)集中授课(线上、线下)
线上集中授课期间入党积极分子在智慧党建平台(https://fzpx.lzu.edu.cn/login/#/guide)开展理论课程学习,重点培养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
线下集中授课通过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党纪党规、形势政策等内容,对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线下集中培训。
(二)线上考试
线上集中授课完成后,入党积极分子个人在智慧党建平台完成线上考试。
(三)专题研讨
专题研讨分组进行,需在线下开展,由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学员开展座谈讨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主题发言交流。
(四)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分组进行,由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组组长按照实际情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结束后,学员需及时在智慧党建平台上传实践活动照片。
(五)撰写心得体会
学员个人完成培训内容后,按要求在智慧党建平台提交培训心得体会。
(六)结业考试
培训班结业考试以闭卷形式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培训时间安排
线上集中授课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线下集中授课各支部在2024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即可。
在线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
专题研讨和实践活动于2024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小组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
五、培训成绩评定
学员参与完成并通过全部培训环节,且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认定培训班培训成绩合格,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未按规定完成培训的,无法按期结业,本期培训成绩评定不合格,须参加补训。
往期未结业学员,若结业考试未通过者,仅须参加本期结业考试;若智慧党建平台任一环节未完成的需全程参加本期的系统培训。
六、其他要求
1.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将分为若干小组,每组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员任组长,做好本组学员考勤、秩序维护、分发和收交材料等工作。专题研讨和实践活动的分组情况将在通知群内予以说明,各组组长将本组专题研讨和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30日之前发送至dengj@lzu.edu.cn。
2.各组学员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本期培训各项内容,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员调换组别。
3.参加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师生登录智慧党建平台时,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使用兰大邮箱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中共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