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管理系统 ENGLISH兰大主页站群地图
欢迎来到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学项目>研究生

管理学院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 [2008] 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接收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推荐和接收工作必须切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09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包国宪
  成员:田中禾  黄松平  孙立国  韩国明  李志远  吴建祖
三、名额分配
  学校2009年给我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共21名,其中16名为接收本校推免生限额,5名为向外单位推荐名额。
  此外,学校对我院科研工作突出、承担重大重点科研的优秀导师包国宪、沙勇忠、崔明奖励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3名,招生名额直接下达到这三位导师。同时,学校为促进学科交叉,在免推研究生奖励名额中,有30名左右名额必须用于跨一级学科或跨学院选拔,名额已分配到相关导师,鼓励我院2009届优秀应届本科生积极争取。
  同时,学校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单列20个名额。这部分推免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由本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确定。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四、推荐原则及要求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
(二)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和业务课成绩班级排名均在30%以内(含30%)。
(三)必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或必修课不及格者均不予考虑。
(五)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鼓励性奖项除外),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及获得双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公布学校推免文件及学院推免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二)9月24日,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含外推);报名地点:盘旋路校区综合楼1208室,报名截止时间:9月24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三)内推安排
  1、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9月25日,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进行笔试。时间:上午9:00--12:00,地点:医学校区管理楼第二教室。笔试结束后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9月26日,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进行面试。时间:上午10:00--12:30;下午 1:30--4:00,地点:盘旋路校区综合楼1212室;面试内容依次为: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问答、外语口语测试。
  9月27日,初步确定名单,张榜公示。
  10月6日,公示结束。
  2、我院导师计划推免生3名,由导师负责招生,但必须参加我院推免生的笔试、面试及复试。
  3、申请到我校其他学院的推免生按照所申请学院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包括复试)。
  4、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另行发文),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体检,复试、体检合格者才能被正式录取。
(四)外推安排
  1、我院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校外推免生。申请到校外的推免生资格证明从教务处网页下载(见附件二),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统一出具。
  2、申请到校外的推免生工作参照我院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按照所申请学校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外校录取函的截止时间为10月9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3、在拿到外校录取函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依照名校、名导师、名专业的原则最终确认名额。
(五)创新人才推免安排
  9月27日前,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推免名额的学生须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面试通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学生本人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3名以上(含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2009年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跨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领导的意见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六)10月9日,所有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七)10月10日,所有推荐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八)外校推免生的接收
  我院在完成向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时,接收校外推免生。所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占推荐学校的推免指标。外校推免生的接收办法按照《兰州大学关于2009年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校研字〔2008〕82号)操作。
六、其它
  1、报名时如实填写《管理学院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供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过专业论文者提供论文复印件或接收函。
  2、报名时须说明填报的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3、“内推和外推二选一”,即报名本院推免生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外推资格;申请外推但未见录取函的同学可以参加本院推免工作,但视为自动放弃外推资格。
  4、由于学科发展的需要,本次推免工作采取“按专业报名、拉通专业录取”的方式。
  5、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本科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同时,被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6、从2008年起,学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目的在于激励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密切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等。主要内容是统筹各种资源,构建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额资助学费)和助研助学金;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管理学院2009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代章)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