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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1年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一、学院及项目简介
  百年名校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国内外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地位。1999年至今,先后有7位校友当选为院士。美国《科学》周刊曾评出了中国13所最杰出的大学,其中兰州大学位列第六。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是国内唯一综合性“985工程”大学中的综合型管理学院,拥有相对齐全的管理学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设施,被誉为西部地区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摇篮。
二、培养目标
  兰州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实际能力,并具备创新精神与领导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见初试科目“备注”栏)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0-31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共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三)报考点选择: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0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
  (二)初试地点:兰州大学
  (三)初试科目:
  
  (四)复试时间:2011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地点: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优先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规模限制无法参加复试或参加复试后未录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第二志愿会计硕士(MPAcc)招生单位。
六、录取与培养
  (一)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在职)、自筹经费(非在职)录取。
  (二)学制:二至三年,学费27000元。
  (三)学习形式:全脱产学习,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就学期间符合有关条件者可申请赴欧美大学交流或攻读第二硕士学位。
  (四)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兰州大学校本部综合楼1219)
  电话:0931-8912450、8912452,唐凯
  网址:https://ms.lzu.edu.cn
  邮箱:lzumpa@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