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举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府职能研究系列讲座(第4期)
2025年9月28日下午,应兰州大学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刘鹏教授为学院师生开展了题为“算法时代的人工智能监管与治理”的专题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王学军教授主持,课题组成员、学院师生共二十余人参加了讲座。

刘鹏主要从算法的定义与作用、全球算法监管的特征与趋势、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的省级政策比较研究、公共管理领域中人工智能研究未来议题四个方面展开报告。首先,他界定了算法作为人工智能决策核心的技术本质,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然而算法体系中算法偏见、算法黑箱、算法霸权等应用风险不断显现,需要构建以算法自身为直接监管对象的规范体系。其次,他以全球监管比较维度,基于多国算法监管政策文本从监管目标、监管工具和监管主体三个层面进行分类比较,发现当前大部分国家把数据保护作为算法监管的逻辑起点,将算法监管嵌入人工智能治理和个人数据治理框架中,并且旨在通过非正式规制的自愿性政策应对算法造成的侵害风险。各国监管模式存在一定差异,但对监管创新和责任伦理的关注逐渐成为共识,致力于构建多主体综合监管体系和全球监管机构。

而后,他聚焦各省级政府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相关政策文本和备案结果对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省级监管政策进行初步评估,发现我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方面采用中央决策、地方备案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在政策解释和具体执行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并且受规模经济、学习效应、适应性预期等因素影响各省的监管政策在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工具等维度都存在一定差异。
最后,刘鹏展望了公共管理领域中人工智能研究的发展方向,他从AI作为治理工具、AI作为治理对象、AI作为治理环境重塑者、研究AI的知识共同体四个方面概括了未来人工智能研究的主题,并指出在AIGC时代经验型、地方型、团队型、多模态型等知识更加稀缺,未来在行政管理领域AI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行政执行、行政文化和伦理、行政监督等方面具有潜在研究议题。

刘鹏分享后,与会师生围绕作为新质生产力的AI在其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监管、算法监管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中央主导与地方实践探索算法监管模式间的平衡等具体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王学军对本场讲座进行了总结,认为报告从算法监管的视角切入,回应了政府治理中人工智能应用发展的现实问题,十分具有启发意义,并指出要在政府职能、新质生产力等研究中更好发挥人工智能的作用,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地方政府绩效治理、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政府职能履行等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