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为保障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调剂复试名单确定
1.报名条件
(1)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链接: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shuoshikaoshi/2025/0328/295145.html)要求,且志愿调剂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第一志愿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2.报名程序及要求
第一阶段(4月8日前):考生可按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填写意向调剂志愿。
第二阶段(4月8日开始):4月8日0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可在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学院将根据调剂政策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复试确认,并按复试要求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如放弃复试资格,可在系统中拒绝复试通知。
注意:1.学院首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为12小时(即4月8日0点至中午12点),之后将根据调剂考生生源情况关闭调剂缺额,请调剂考生注意时效。2.考生在填报信息过程中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与本人情况不相符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入学将取消其学籍。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9:00-12: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第九教室(一楼西)
(二)资格审核
学院将于复试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和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须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5.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
6.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7.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注意:如学院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须配合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当天均须根据学院要求,现场扫码缴纳复试考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将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生在限定时间内作答,每科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学科:行政管理学、专业英语
工商管理学学科:应用统计学、专业英语
时间: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
15:00-16:30,16:40-18:10(中场休息10分钟)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第九教室(一楼西)
注意: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证件核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签到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9:0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注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证件核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签到入场候考。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20%。其中,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原则:符合拟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分学科依次进行拟录取。
2.复试笔试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注意:1.学院确定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确认待录取情况为准。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兰州大学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八)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填写《管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
(十)学业奖学金确定
学业奖学金在入学后统一按照相关政策评定。
(十一)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复试考生须最晚于4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一页为宜)发送至glxyyz@lzu.edu.cn邮箱,并以“调剂复试-报考学科-姓名”进行命名。
(二)面试当天考生须自行准备完整的纸质版简历(5份),A4纸打印抽杆夹装订整齐。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证明学习能力和科研潜力的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三)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66
电子邮箱:glxyyz@lzu.edu.cn
联 系 人:罗老师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电子邮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