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为保障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
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符合各学科(公共管理学1204、工商管理学1202)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分学科招生计划
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招生计划 |
公共管理学 | 1204 | 6 |
工商管理学 | 1202 | 13 |
注:实际招生名额以最终学校下达名额数为准。如有追加名额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212会议室
(二)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将于复试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和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须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5.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
6.“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9.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10.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12.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13.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如学院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当天均须根据学院要求,现场扫码缴纳复试考试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纳复试考试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生在限定时间内作答,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考核
公共管理学笔试科目:行政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笔试科目:应用统计学
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5:00-16:3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501教室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证件核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签到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考核
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证件核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签到入场候考。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20%。其中,复试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原则:符合拟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分学科依次进行拟录取。
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兰州大学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八)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拟录取考生的思政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填写《管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
(十一)学业奖学金确定
学业奖学金在入学后统一按照相关政策评定。
(十二)对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考生须最晚于3月23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一页为宜)发送至glxyyz@lzu.edu.cn邮箱,并以“一志愿复试-报考学科-姓名”进行命名。
(二)面试当天考生须自行准备完整的纸质版简历(5份),A4纸打印抽杆夹装订整齐。简历中考生可根据实际提供能证明学习能力和科研潜力的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三)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六、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66
电子邮箱:glxyyz@lzu.edu.cn
联 系 人:罗老师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电子邮箱:pingwang@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七、附件
附件:
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