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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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MBA、MPA联考B线上线考生复试资格申请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MBA、MPA联考分数达兰州大学2015年B线标准(总分140,外语35,综合80)但未达到A线标准(总分150,外语40,综合85)的考生。B线考生须按本办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一、 申请条件
申请B线复试资格的考生,除满足联考成绩达到B线,同时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毕业8年及以上条件外(以学校研究生院核准名单为准),还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方可申请:
(一) 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
1、 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省地级机构工作的,须达到副处级(含)以上职务,且具有实职管理岗位;在县级机构工作的,需达到正科级(含)以上职务,且具有实职管理岗位。
2、 企业:央企或上市公司省级机构中层以上、地市级机构高层管理者(班子成员);其他年利税总额在1亿元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者;年利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班子成员)。
3、 非营利性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应为主要负责人。
按本条申请时,须提交说明以上情况的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单位组织结构图(须标明本人所处位置,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章),并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 自主创业且公司具有一定规模者(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一般应在50万元以上或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
按本条申请时,须提交公司年审报表 (最近一年)、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申请人须为法人代表、主要股东、合伙人等,且须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工商、税务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材料。
(三) 因表现突出,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荣誉称号者。
按本条申请时,须提交相应的奖励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 报考国际MBA的考生,如有3年以上外企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海外(英语为官方语言地区)学习生活经历,或联考外语60分以上,或雅思5.5分,或托福80分以上等情况者也可申请。
按本条申请时,须提交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申请办法
(一)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前,向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zumba@lz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我中心或传真至0931-8912452):
1. 《2015年B线上线考生复试资格申请表》。
2. 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 申请条件中所列相应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无效)。
注:未能按时提供有效材料者,将无法获得复试资格。
(二)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统一进行客观审核,审核结果对外公示3天。
(三) B线考生复试资格接受公开监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证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931-8912251(管理学院党委);0931-8912168(兰州大学研招办)。监督邮箱:han_wei@lzu.edu.cn。
三、 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兰州大学本部齐云楼1217室)
咨询电话:0931-8912970、8912452(传真)
四、 本办法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