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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1年MP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MPA复试小组,负责MPA复试工作。
管理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兰州大学MPA拟招收185人,其中全日制65人,非全日制120人。
三、复试名单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2021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总分170,英语44,综合88)。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21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中相应总分和单科线要求。
3.申请全日制MPA复试的考生初试报名中报考的培养形式须为全日制。
4.申请非全日制MPA复试的考生初试报名中报考的培养形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5.符合调剂要求并通过审核的考生。
四、复试形式
经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组成。
1. 笔试
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状况。考察的范围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认识;对目前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
2.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复试阶段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名
1.符合条件且参加全日制MPA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23日18:00前完成在线报名申请(点击链接登陆“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复试招生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先用个人常用邮箱注册一个账号(请牢记此账号及密码),再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申请。填报项目类别时,全日制MPA考生请选择“兰州大学MPA项目(第一志愿)”。
2.符合条件且参加非全日制MPA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27日18:00前完成在线报名申请(点击链接登陆“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复试招生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先用个人常用邮箱注册一个账号(请牢记此账号及密码),再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申请。
选择项目类别时,第一志愿考生请选择“兰州大学MPA项目(第一志愿)”,调剂考生请选择“兰州大学MPA项目(调剂)”
3.报名时请使用电脑填写信息,推荐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学院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931-8915931,邮箱:msxjb@lzu.edu.cn)。如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我中心,以确保收到通知信息。管理学院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申请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1),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3天完成复试考生疫情防控信息填写(见附件疫情防控信息小程序码),管理学院将提前向保卫处报备,办理复试考生进校手续。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测量体温正常后刷身份证入校。体温异常考生交由校医院负责做好临时隔离处置。未经报备的考生一律不准进校。如因考生未按时提供个人信息或提供个人信息有误无法进校影响考试者,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复试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当日健康码(彩印)、14日内的行程码以及复试缴费凭证(标注好姓名、准考证号)。
《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留存管理学院。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详见附件2),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7.复试过程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兰州大学全日制MPA项目复试安排
注:a.报到时公布具体考场安排。
b.面试上午组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的考生请于13:00前到达候考场。
2.兰州大学非全日制MPA项目复试安排
注:a.面试前三天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复试招生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公布考生面试日期,报到时公布具体考场安排。
b. 面试上午组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的考生请于13:00前到达候考场。
(四)复试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各位考生应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时报告身体状况。复试现场均须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复试,如遇复试过程中出现疑似体征突发状况,体温过高(超过37.3°C)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考生,将第一时间送往临时隔离观察点,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5%
总成绩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管理学院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拟录取名单
1.全日制MPA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因全日制MPA招生计划有限,未被录取的全日制MPA考生可以选择:
复试成绩保留,申请参加兰州大学非全日制MPA项目的成绩排序。(申请见附件3)
申请发送至邮箱:lzumpa@lzu.edu.cn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18:00前
2.非全日制MPA(含全日制未被录取且申请非全日制成绩排序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3.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4.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管理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重要声明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管理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m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人情托请等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电子邮箱:lzumpa@lzu.edu.cn
联 系 人:高捷 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齐云楼1217办公室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邮 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邮 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十、附件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