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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普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前移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必须与学院的学科规划相一致,有课题来源。

二、成立开题专家小组,进行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对论文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予以把关,并决定是否通过开题。开题时原则上导师必须参加。

三、开题时间一般定在5月底6月初进行。

四、开题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研究背景(含课题来源)及意义;

2、国内外研究进展及参考文献;

3、研究内容;

4、研究方法;

5、预期论文的创新点;

6、研究计划。

五、开题报告须提交ppt格式文档。

六、开题严格把关,实行淘汰制。每届研究生开题三次,第一次在5月底-6月初,第二次在9月中旬,第三次在10月中旬。第一次开题按照当年研究生总数的30%左右控制淘汰人数,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在十月中旬进行第三次开题。第三次开题合格者,撰写的论文需经过匿名评审,进行单独答辩;第三次开题未通过者和单独答辩未通过者,延期毕业。

本规定自2006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