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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届“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点击数: 字号:【

管理学院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培养我院学生的科研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我院第四届“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正式启动。为确保同学们能够顺利的申报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级、团支部广泛动员,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形式
        1.学生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 名成员,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申报,且必须有一年级学生参加,每个团队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
        2.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是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校生(若因课题项目需要,可个别放宽至其他学院学生,但项目组必须书面提出外院学生参与项目的申请),课题自拟。项目团队必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
        3.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项课题。
        4.各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一名。
        5.如遇特殊情况项目名称、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需变更的,需书面申请学院批准。
        6.所上报项目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立项事宜
        1.申报阶段(2011年3月7日-2011年3月27日):
        各项目团队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于2011年3月27日(9:00—18:00)交至学院219办公室,逾期不候。
        2.审批阶段(2011年3月28日-2011年4月3日):
        审批阶段分为初审和复审答辩两个阶段,由学院任课教师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审批。初审的主要依据为项目申报书,复审的主要形式为PPT答辩,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3-5分钟。通过复审项目即立项。
        3.实施阶段(2011年4月4日-2011年11月初):
        所有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开始实施。学生会项目部将对各团队的项目进展情况予以监督。除组织两次全面审查外,还将不定期抽查,每次随机抽取25个项目进行检查,选中的项目小组须向项目部提交审查表(内容包括调研期间照片、视频、问卷和初步成果等)。对于没有实际开展工作的项目组,学院将停止资助。
        4.结项答辩(2011年11月中旬):
        结项时所有项目组须递交项目总结报告或以论文形式上交项目研究成果。评审小组对所有项目团队的结项成果进行集中考核(主要为以ppt答辩的形式),合格项目发放资金并准许结项,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
        三、资金支持与鼓励措施
        1.资金支持:
        (1)立项项目按照复审成绩排序,每个项目学院支持经费1000元。
        (2)参加“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并由学校立项支持的重点项目享受学校经费(1200元/项),学院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2.鼓励政策:
        (1)结项项目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教育部“质量工程”、君政基金、挑战杯大赛等校级和国家级科研平台具有优先推荐权。
        (2)结项获得优秀项目的项目组将发放证书予以肯定,并将其项目成果编入《第四届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优秀论文集》,并赠送该项目小组优秀论文集一本。
        (3)立项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在综合测评基本素质部分给予1分的加分奖励,小组成员各给予0.5分的奖励。
        (4)学院将根据各班级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在评选优秀班集体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备注
        1.本届校创新创业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必须从院成功计划立项项目中产生,有意向参与本年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的项目团队,请在申报书上标注,学院将按照复审答辩的排名优先推荐。
        2.申报学校“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并立项的课题不能再申报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君政基金等项目。
        联系人: 高秀林 15009461180   徐露莹 13919125139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项目部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