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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2]4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优质生源师从优秀导师。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各研究所、教学系、学工组负责同志及专家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包国宪
        成  员:田中禾  何文盛  韩  伟  沈正虎  柴国荣  吴建祖
        秘  书:许希辉  路丽娜  陈春霞
        三、名额分配
        学校2013年给我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共42名,其中28名为学术型推免总额,14名为专业学位推免总额。学术型推免总额中21名为接收本校推免生名额,7名为向外单位推荐名额。专业学位推免总额既可接收本校推免生,也可向外单位推荐,原则上优先考虑向外单位推荐。推荐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一)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

学术型

专业学位

接收本校推免名额

向外单位推免名额

基地班

15

5

0

除基地班外所有专业

6

2

14

        (二)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学校单列34个推免生名额。这部分推免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由本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拟定名单。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易监督的场合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名单。
        (三)为鼓励推免生校际交流,吸引优质生源,30名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由研究生院调配,专门用于向指定高水平大学的部分专业推荐优秀生源,定向推荐的高校及接收专业见附件1:《2013年部分高水平大学校际间推免生交流工作安排》。
        四、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了保证推免质量,管理学基地班推免生三年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前60%范围内,其他专业推免生三年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前50%范围内。
        (二)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鼓励性奖项除外)者,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9月21日,公布学校推免文件及学院推免方案。
        (二)9月24日上午,申请推免的全体学生(含内推、外推;学术型、专业学位)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本部齐云楼1223室;截止时间:9月24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不符合推免要求者不予推荐。
        (三)9月24日晚上7:00,申请推免的全体学生(含内推、外推;学术型、专业学位)进行综合笔试。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第一报告厅。
        (四)9月25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并结合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确定获得参与内推面试和向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人数为推免名额的120-150%,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成绩(70%)和笔试成绩(30%)加权之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25日下午5:00到齐云楼1101填报推免志愿。
        (五)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1、内推(含学术型、专业学位)
        9月26日8:30,选择内推的学生进行面试。地点:本部齐云楼1212室。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问答、外语口语测试。
        9月27日,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张榜公示。
        9月28日,拟录取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正式录取。
        10月8日,公示结束。
        其他学院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按照我院内推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如被我院录取,须占用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我院申请到其他学院的推免生须按照所申请学院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
        2、外推(含学术型、专业学位)
        我院申请到外校的推免生按照所申请学校推免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外校录取函截止上交时间为10月9日中午12:00,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外推名额分配。外校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单独组织笔试、面试,如被我院录取,须占用所在学校的推荐名额。
        3、创新人才推免安排
        9月27日前,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学校将组织答辩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答辩通过且申请专业在我院,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3名以上(含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须有学生所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跨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领导的意见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4、校际交流推免安排
        9月21日前,申请到校外定向交流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校际交流推荐名单后,报定向高校核准,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参加定向高校组织的复试。
        校际交流推免申请人提交材料详见第六条第一款内容。
       (六)10月10日9:00前,所有被推荐的学生上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10月10日下午,所有推荐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其他
       (一)申请推免的全体学生均需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如实填写《管理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供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过学术论文者提供论文复印件。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选择推荐学校时“内推和外推二选一”,即参加本校推免工作的学生视为放弃外推;申请外推但未见录取函的同学可以参加本校推免工作,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外推。
       (三)为鼓励学科交叉,申请内推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导师。每位研究生导师接收推免生总数教授不超过3名(不含其它“985”、“211”高校推荐来的学生,不含专业学位),副教授不超过1名(不含专业学位)。
       (四)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部分高水平大学校际间推免生交流工作安排
           2.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管理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管理学院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