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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长期有效)

文章来源:管理学院 作者:邓杰 审核:刘亚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专业教师。

一、招聘学科专业

(一)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政府绩效管理、公共政策(含能源环境、土地资源、教育管理)、应急管理(含公共危机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与政策)、民族地区治理等相关领域。

(二)工商管理

战略管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领军人才、青年英才

按照国家和兰州大学的相关规定和条件招聘,获聘后全职来校工作,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欢迎来电来函或以面谈的方式了解详情。

(二)教授

1.基本条件

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或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或以上)职称者。在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和影响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业绩不低于管理学院教授申请条件和要求。

2.薪资待遇

(1)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有竞争力的薪酬;

(2)4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

(3)50-90万元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4)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

(5)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三)青年研究员

1.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2)获得国内外高校和研究院所相应博士学位;

(3)科研基础好,科研潜力大,具有学科带头人的基本潜质;

(4)受聘期间能全职在校工作。

2.薪酬待遇

(1)青年研究员实行年薪制,年薪 (税前)32万元;

(2)租房补贴每年4万元(税前);

(3)提供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购买医疗等社会保险,可申请租住校内人才周转公寓;

(5)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除学校提供青年研究员的薪资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等条件之外,管理学院将为青年研究员提供以下条件:

(1)提供办公用房;

(2)达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的可聘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聘任程序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3)聘期内按照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办法分配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4)合同之外的科研成果按照绩效工资办法计算;

(5)聘期内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若有教学工作量则按照学校和学院绩效工资办法计算。

科研成果要求和聘期考核要求按照《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青年研究员聘任办法》执行。

(四)副教授

1.招聘条件

已在国内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讲师(或以上)职称者。具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取得本学科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重要科研项目,科研业绩不低于管理学院副教授申请条件和要求。

2.薪酬待遇

(1)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有竞争力的薪酬;

(2)最高30万元科研启动费;

(3)40万元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4)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

(5)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五)外籍教师

1.招聘条件

在国内外大学获得相应博士学位,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研合作精神;满足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和外专证的各项条件。

2.薪酬待遇

根据申请岗位,提供优厚薪酬待遇、相应层次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以及安家费和周转公寓。

二、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发表的论文(包括3-5篇代表作)及其他科研成果列表。

3.过去研究工作总结(1-2页)和未来研究计划(1-2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钰涵    方 艳

电话:0931-8912254/8915770

邮箱:lzu_zhouyh@lzu.edu.cn,fangydhh@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