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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科教学办公室 作者:徐菁 审核:王学军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点击数: 字号:【

全院各研究所,各班级、全院本科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科研素养,增强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现正式启动2019年学院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2019年管理学院第十二届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组织

本次立项申报由学院统筹,本科教育办公室、研究所和学工组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按照最新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执行。

三、立项程序

1.拟定选题(2019年3月15日前)

指导教师老师可给定研究课题,学生也可以与导师联系选定题目,但自选题目必须与指导老师沟通,由指导老师(研究所)报给学院。每位教师可上报的选题数量见管理办法。拟定选题确定后,由研究所负责提供选题征集名单。负责人:研究所秘书

2.立项申报(2019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拟申报的项目团队,根据拟定选题与各研究所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申报。立项申报书要严格按照《2019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规范认真填写。负责人:教学办公室、学工组

3.立项答辩(2019年3月23日至3月31日)

本年度立项答辩工作由各研究所确定统一时间自行组织。各研究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答辩形式,认真审核各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组织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立项数量和比例另行通知。负责人:研究所秘书、教学办公室

4.立项公示(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各研究所推荐立项项目名单,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院专家组)审议后,确定最终资助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立项名单。负责人:研究所秘书、教学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向教育办公室、研究所及学工组老师咨询。

本科教育办公室、学工组:李晶晶 5298160   鲁静 5292251

研究所秘书:尚霭文 8915300

附件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2:2019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