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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管理学院学工组 作者:杨倩茹 李艳霞 审核:刘亚军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位同学: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和兰州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 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创新训练项目

2023年度,按照学校名额分配,我院拟支持10项创新训练项目,每项支持经费0.3万元~0.6万元,均由学校统筹经费支持。

项目要求团队成员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学校层面拟立项15项,每项支持经费0.8万元~1.0万元。主要支持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富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且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含量的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学校层面拟立项5项,每项支持经费1.0万元~3.0万元。主要支持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入实体运营,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的项目。团队成员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报

1、申报条件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团队成员2~4人(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项目负责人(管理学院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二年级及以下学生须担任过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

2)  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参与过校级创新创业项目;

3)  毕业年级学生须已确定保送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

(2)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团队成员3~8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二、三年级本科生或已确定保送我校2023级研究生的毕业年级本科生。同等条件下,兰州大学创业实践先锋班结业学员优先考虑。

(3)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负责1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4)每个项目应聘请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上一年度(2022年结项)有不合格项目的指导老师不可再担任本年度指导老师。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为1人;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可为2人,其中企业导师或行政导师1人。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学年最多指导2个项目。

2、申报材料

根据校院发布的教师选题(附件1)、《“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或自己感兴趣的方向,与相关导师进行联系和沟通,确定研究课题,撰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项目。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命名为“类型+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yangqr@lzu.edu.cn。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

(二)学院评审推荐

1.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学院邀请专家评审,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并将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结果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学院邀请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择优立项。学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拟定于3月30日左右邀请专业评审对各申报项目组织现场答辩。

(三)学校立项发文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对学院评审通过的创新训练项目进行复核,对学院推荐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立项,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并正式发文。

三、其他事宜

1.同一项目或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创、校创、䇹政基金、创业培育等学校创新创业项目。

2.2023年国创拟定于2023年3月份完成立项,9月份进行中期审核,2024年3月份完成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项。

3.项目负责人要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加强与导师和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并组织好相关报告撰写工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中期审核时经指导老师同意、学院审核、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4.创新训练项目需至少提供结题论文、实物成果、专利证明三项中的任意一项作为结题成果;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创业实践项目还需对近一年的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总结说明。

为方便交流沟通,请有意愿申请项目的同学(项目负责人)加入管理学院2023年国创申报交流群(QQ群号:313641250)。

联系方式:杨老师 0931-5292251 yangqr@lzu.edu.cn


附件1:2023年国创教师选题征集汇总表

附件2:“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项目申报书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