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管理系统 ENGLISH兰大主页站群地图
欢迎来到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生信息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作者:张玲玲 审核:刘亚军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2023年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

你们好!欢迎加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拟录取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其中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定向、非定向考生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定向考生

定向考生是指2022年10月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填写定向委培工作单位的考生。

1、提交材料

(1)《兰州大学2023年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

(2)《兰州大学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一式一份

(3)《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参加线上复试(国际MBA、EMBA)的考生需提交,参加现场复试(MBA、MPA、MPAcc)的考生无需提交。

2.注意事项

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时须注意以下要求:

(1)按规定填写单位名称全称(不能简写)、考生姓名,考生须在丙方处签名,单位领导或人事部门领导须在甲方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甲方处填写的单位名称和加盖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保持一致。

(2)一式三份均须提交原件,不接收扫描件。

(二)非定向考生

非定向考生是指2022年10月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没有填写定向委培工作单位的考生。

1、提交材料

(1)《兰州大学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参加线上复试(国际MBA、EMBA)的考生需提交,参加现场复试(MBA、MPA、MPAcc)的考生无需提交。

2、注意事项

(1)2022年10月份网上报名时填写定向委培工作单位但现在已离职的考生若申请办理非定向相关手续,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非定向考生在录取后须将个人档案调入兰州大学(具体调档事宜另行通知),毕业时发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特别提醒:有工作单位且档案在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勿选择非定向。

二、提交方式

拟录取考生请于2023年4月24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与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快递仅接收顺丰或EMS,不接收到付快递和同城快递)。

1.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206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附件:

1.《兰州大学2023年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兰州大学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