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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作者:张玲玲 审核:刘亚军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点击数: 字号:【

一、学院及项目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4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

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两大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均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形成了“双轮驱动”的学科建设格局。学院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本土情怀和社会责任的卓越领导者”为使命,系统实施“文化兴院、人才强院、国际化、数字化”四大战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认证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院通过参与高质量国际认证推动各项事业发展,2023年8月1日,正式通过了AACSB商科认证,认证期限为5年,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成为6%获得该认证的全球顶尖商学院(管理学院)之一,并成为西北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AACSB、AMBA、BGA三大认证的商管学院。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从2010年获批以来,始终坚持自己的办学定位,秉承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并重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意识、领导潜质、沟通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从事复杂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较硬专业能力和较强综合素质的新一代复合型人才,是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甘肃、青海、宁夏地区第一个非全日制MPAcc项目。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3.2万/学年,2023年招生人数为38人。

注:2024年招生人数暂未确定,可参考2023年招生人数,最终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复试阶段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学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学校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和相关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考点选择及报名确认

1.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与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4英语二(满分为100分)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复试安排

2024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培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七、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拟录取后须与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审慎选择。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会计硕士(MPAcc)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八、招生咨询

(一)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部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与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206室

邮箱:mbampazs@lzu.edu.cn

网址:https://ms.lzu.edu.cn

(二)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传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址:http://yz.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