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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结项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组 作者:霍达 审核:李艳霞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管理院发〔2022〕17号),现将2023年度“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项目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且中期审查通过的项目,均须参加结项工作(申请延期并获批的项目除外)。

二、时间安排

1.12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

各项目团队于12月3日18:00前将结项报告书(实名版、经指导教师电子签名)电子版和结项论文(实名版、经指导教师电子签名,符合格式规范模板)电子版,打包发至管理学院团委创新创业部邮箱(lzumscxcy@163.com),命名格式为:结项报告/结项论文+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需要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书。

2.12月4日-8日:结项论文查重

学院统一对各项目团队提交的结项成果材料进行查重。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的结项报告或其他形式的结项成果(如论文等),须符合基本的格式规范,内容严格按照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查重。若重复率≥30%,直接取消该项目结项资格,做延期处理。

如果查重发现研究成果系剽窃或抄袭,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将对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对指导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3.12月10日:提交纸质版材料

12月10日14:30-22:00,各项目团队将经指导教师签字的纸质版结项报告书(实名版)和结项论文(实名版)一式一份交于将军院3号楼会议室,并现场拷贝答辩PPT(匿名版)、进行结项答辩顺序抽签。PPT一经拷贝,原则上不得修改。

4.12月14日(暂定):现场答辩

结项采取现场匿名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答辩当天答辩人需携带纸质版结项报告书、结项论文(均为匿名版,一式5份)参加答辩,纸质版文件中不得出现个人、团队及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PPT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总答辩时长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分组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12月15日-20日:汇总答辩成绩和结果公示

结项答辩成绩为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分。结项评审结果依据答辩成绩,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结项答辩成绩位列组内前10%(含10%)的项目,评定为“优秀”;结项答辩成绩位列组内11%-40%(含40%)的项目,评定为“良好”;结项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项目,评定为“不合格”;其余项目为“合格”。

根据结项答辩成绩及等级要求,由学工组提出结项结果建议名单,并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

三、其他说明

1.请各项目团队认真对待结项工作,务必加强与指导教师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推进项目研究、完善项目成果。

2.结项答辩汇报原则上须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项目成员一同入场聆听。

3.特别注意:培育项目在研期间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为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的CSSCI、SCI、SSCI、A&HCI论文(以录用通知和版面费发票为准),标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项目号:******)”,项目免于参加评审答辩,直接认定为结项结果“优秀”等级。

 

附件:

附件1: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实名版)

附件2: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匿名版)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