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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期兰州大学EMBA学员赴欧洲游学考察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学院EMBA学员:
       根据学院EMBA项目培养方案,学院决定于2012年9月24日至10月8日举办兰州大学EMBA学员赴欧洲游学考察项目。本次海外游学为EMBA培养方案指定内容,将纳入到EMBA研究生培养框架之中,参加游学的EMBA学员将获颁境外游学写实性证书并获得4个学分。
       本次海外游学考察项目时间为15天。游学国家包括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游学内容包括参加德国莱比锡商学院以及法国电信学院提供的培训课程及参观当地知名企业,同时安排顺访游学国家的某些城市。鉴此,学院希望EMBA学员预先安排好自己的时间,积极踊跃参加此次海外游学考察项目。
       现将海外游学考察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海外游学的主要目的
       自2005年起,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与德国莱比锡商学院、法国国立电信学院管理学院等欧洲高校先后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借助该合作平台,学员参加合作院校的课程培训并参观当地企业,一方面能够接触欧洲先进的工商管理教育模式,接受欧洲商学院一流的技能课程培训;另一方面,将有助于EMBA学员拓展国际交流的机会,拓宽国际化视野,提升工商管理理论与实践结合应用的能力。
二、 海外游学费用
       本次学院组织EMBA学员海外游学活动的费用分列如下:
       1、 欧洲商学院开设相关课程的费用由学院承担。
       2、 护照、签证、保险、国内外交通、食宿及国际机票等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具体数额待近期学院核算后通知。此外,办理签证时如需面签,学员应自行承担前往使领馆面签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 具体报名事项
       请申请游学的EMBA学员填写附件:第五期兰州大学EMBA学员海外游学报名表,并务必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学员报名表以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至以下联系人:

     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杨虹
     邮箱:
lzuemba@lzu.edu.cn
     电话:0931-8912452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12年7月4日

 

注:请各位拟参加游学的学员提前准备好因私护照。尚未办理因私护照的学员请抓紧时间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已有因私护照的学员请认真检查自己护照的有效期,如护照有效期为2013年1月前过期的学员,请重新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的因私护照。换领后的旧护照,请学员慎重保管,在办理签证手续时,使馆或要求提供个人的新、旧护照。